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7-05
2015年9月9日,鸡东县下亮子乡综合村村民林建宝伙同本村村民孙胜在下亮子施业区57林班盗伐林木,蓄积34.534立方米,二人在运输盗伐的林木准备销售途中被森林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9月10日二人被鸡东县森林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以鸡东检刑诉【2016】9号起诉书指控林建宝、孙胜犯盗伐林木罪。
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黑0321刑初16号,林建宝、孙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他人所有的林木,数量巨大,构成盗伐林木罪,判处林建宝、孙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